前幾天是我來到阿姆第二個月的紀念。兩個月,不是短時間,不是旅行,開始對於「逗留」有了概念。兩個月對我來說特別有感覺,我在數算,十一月二十我在阿姆斯特丹,十二月還在,但一月二十我已經回到香港了。來荷兩個月,就像是一個分水嶺,前與後,一個幾近一半的書籤。
我一直都糾結在要不要改回港機票,搖擺了很久。初初來到,知道無論我什麼時候走,房租也不會減。那時候我就計劃要改機票,純粹是不想把房租浪費掉。慢慢住下來,覺得住在阿姆斯特丹很舒服,消費也不算是特高的,所以就更想留下來。甚至有想過只來半年實在是太短了,如果可以延期就好了。這是我最不思鄉的時候。
後來又發現學校的課業很重,整天都忙著學習的事,活得很不愉快。特別是星期二,我有兩門課的那一天,我都超鬱悶的!種種讓我總結出阿姆斯特丹宜居不宜學習的地方。不,應該這樣說,香港的大學都不是在做學術,跑到外面來,人家認真的研究、學習的時候就很不習慣了。每一次上課我都想起在香港那些輕輕鬆鬆的日子,我都想要回去。這樣想下去的話,其實不難發現香港教育制度的問題。還有就是我自己身份與心態的問題。我去交流不是為了讀她這裡的課程,而是想感受一下這裡的文化氛圍。所以就是說這裡的老師跟我的個人意向就不一樣。這,也正是我現在痛苦的原因。
兩個月滿了之後,我那種想要回去的感覺越來越強烈了。不要想家,而是想念香港了。很多事情想要回到香港去做、去研究、去改變、去思索。在去交流不是為了移民,我不要一走不回。「離開,是為了回來」,我終於都明白到那句話是什麼意思。
現在機票都不改了。
回去吧,如無意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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