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於來到今天了,最後完整的一天在阿姆斯特丹。想起來也真的很神奇,我的生命居然在歐洲留下過五個月的痕跡。這是我從前沒想過,卻確實發生了的。
昨夜零晨十二點多,明明已經很睏,卻只一直坐在床上,透過房間裡的一扇落地玻璃窗,看著這一格阿姆斯特丹,聽著汽車走過劃破寧靜的夜。我就是不想閉上眼睛,想多看一眼這快要消逝的現在。到今朝,天亮了。人明明已經醒了,卻不願起床。那是因為我一起來就要展開在這裡的最後一天,我寧願躲在被窩裡,先不要拆開這個現實。
過去這兩天,分別與不同的朋友道別。我沒有帶相機去拍「最後的合照」,有意無意的。我想用眼睛好好記住每一張臉,想用雙手牢牢儲起每一個擁抱。起初,我還以為這樣叫做灑脫,漸漸,我覺得自己是不想放手。越接近回港那天,越是懷念這裡的生活。再多的動作都太像臨死前的掙紮。這一回,真的很難「捨得」。這裡太多的人和事都鐫刻得太刻骨銘心。我知道離開是沒法改變的現實,我也知道沒有「捨」是沒有「得」的,但我真的很怕。即使他朝重回歐洲,山河依舊,人面全非。逝去的日子如歌,一去不復還。
不想放手,到最後還是要放開。再不捨人間,也總有個限期。世上從沒有什麼叫永恆,廿一歲這年頭,該學習離離合合、人來人往本該如此。何來塵埃飛舞?
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
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
歸家路上
不知不覺在歐洲已經待上快五個月,十八日的旅行之後,終於回到阿姆,走出中央車站的剎那,這片土地居然讓我感到如此陌生。我還記得街名,記得回家的路。走在阿姆,雖然同樣是背著大背包,但我是走回家,而非旅館。一點點陌生,一點點熟悉。才離開半月已經為我的印象蒙上輕紗,幾日之後回到香港,那隔著的豈不是一格玻璃窗?
跑過歐洲這麼多的城市,回到阿姆城,還是覺得這個地方有一種獨特的的風格。她那種型格不是因為這裡可以公然召妓和抽大麻,而是這裡也可以是騎單車走過運河看風車的地方。一種高度的混雜,宜古宜今,可俗可雅。我幸我曾經是阿姆斯特人。
回來又回去,這感覺很奇妙。昨天才剛剛從巴塞隆納回到阿姆斯特丹,稍為整理之後,又開始收拾回香港的行裝。這次不是十天八天的行程,而是一次有計畫的撤退。我本來想要到最後一晚才收拾行李箱的,但閒來沒事幹,也就開始一點一點慢慢地整理,然後打包。打開衣櫥,想著這幾天還會穿些什麼衣服,想好了,就把別的從衣架摘下來,摺疊好,放入行李箱。清理書桌,把各式各樣的相片、便利貼、poster什麼的,一一從水松板上移走,到現在又回到那什麼都沒有的模樣。突然好荒涼。我開始不忍心再收拾下去,每拿開一點什麼,丟掉一點什麼,我都覺得自己是破壞者,自我破壞我在阿姆生活過的痕跡。眼睛開始變得模糊。夠了,每當我想到我走那天,這房子就像2010年8月20日那天一樣空盪盪,椅子桌子都整整齊齊,但就是太過生硬,沒有生命的氣色,心,就鬱悶起來。
看著時間在倒數,有時候真的有衝動想時間過得快一點,引刀成一快,乾脆利落。聽著日子在回盪,享受著這種凌遲的刺痛,也許是一種藝術來的。
跑過歐洲這麼多的城市,回到阿姆城,還是覺得這個地方有一種獨特的的風格。她那種型格不是因為這裡可以公然召妓和抽大麻,而是這裡也可以是騎單車走過運河看風車的地方。一種高度的混雜,宜古宜今,可俗可雅。我幸我曾經是阿姆斯特人。
回來又回去,這感覺很奇妙。昨天才剛剛從巴塞隆納回到阿姆斯特丹,稍為整理之後,又開始收拾回香港的行裝。這次不是十天八天的行程,而是一次有計畫的撤退。我本來想要到最後一晚才收拾行李箱的,但閒來沒事幹,也就開始一點一點慢慢地整理,然後打包。打開衣櫥,想著這幾天還會穿些什麼衣服,想好了,就把別的從衣架摘下來,摺疊好,放入行李箱。清理書桌,把各式各樣的相片、便利貼、poster什麼的,一一從水松板上移走,到現在又回到那什麼都沒有的模樣。突然好荒涼。我開始不忍心再收拾下去,每拿開一點什麼,丟掉一點什麼,我都覺得自己是破壞者,自我破壞我在阿姆生活過的痕跡。眼睛開始變得模糊。夠了,每當我想到我走那天,這房子就像2010年8月20日那天一樣空盪盪,椅子桌子都整整齊齊,但就是太過生硬,沒有生命的氣色,心,就鬱悶起來。
看著時間在倒數,有時候真的有衝動想時間過得快一點,引刀成一快,乾脆利落。聽著日子在回盪,享受著這種凌遲的刺痛,也許是一種藝術來的。
旅行的意義
喜歡坐火車的時候聽陳綺貞的〈旅行的意義〉,喜歡看著窗外風光,想象離開的興奮。離家留學跟旅行的感覺很不一樣:留學總算是有個外地的家;旅行就是一種徹徹底底的飄泊感。
自從到阿姆交換之後,旅行無數,但跑上十天的行旅,倒也是頭一次。若你問我想家沒有,我會答你:有的,可我想的是阿姆的家。走過好幾個城市,延續歐洲的浮光掠影,沒有我想象那般累。食得很少、很簡單,走的路很遠、很長,但旅程是讓人高興的。
來到意大利,行走於四五個城市之間。到佛羅倫斯之時,腳步彷彿慢下來。站在每日走過的Duomo大教堂,突然我問我自己:旅行的意義何在?我已經沒有當日那種跑景點的衝勁,反正十個教堂九個類同,名畫也不外如是。旅行是為了看景點嗎?什麼是遊客該做的事?什麼是旅行的意義?
這幾天遊佛羅倫斯景點不多,城市也不算大,我居然晚上空閒得玩面書。一日之中最讓我期待的不再是那些建築物,而是當日遇到的很多細碎的人和事。每日更替的天色要比文藝復興風格動人,米高安哲奴廣場上看日落黃昏,紫紅色的晚霞,醉人的葡萄酒。人在異鄉,卻沒有預約地遇上一張張熟悉的臉孔。
旅行多去了居然覺得去那都不要緊,去一個地方,只不過是換個場景,故事還是繼續。旅行不再是求探險的興奮,反而是那些陌生遇上熟悉的狂喜。正如到一個什麼景點,忽然勾起你過去什麼回憶。那一剎那就是永恆,就是旅行的意義!
自從到阿姆交換之後,旅行無數,但跑上十天的行旅,倒也是頭一次。若你問我想家沒有,我會答你:有的,可我想的是阿姆的家。走過好幾個城市,延續歐洲的浮光掠影,沒有我想象那般累。食得很少、很簡單,走的路很遠、很長,但旅程是讓人高興的。
來到意大利,行走於四五個城市之間。到佛羅倫斯之時,腳步彷彿慢下來。站在每日走過的Duomo大教堂,突然我問我自己:旅行的意義何在?我已經沒有當日那種跑景點的衝勁,反正十個教堂九個類同,名畫也不外如是。旅行是為了看景點嗎?什麼是遊客該做的事?什麼是旅行的意義?
這幾天遊佛羅倫斯景點不多,城市也不算大,我居然晚上空閒得玩面書。一日之中最讓我期待的不再是那些建築物,而是當日遇到的很多細碎的人和事。每日更替的天色要比文藝復興風格動人,米高安哲奴廣場上看日落黃昏,紫紅色的晚霞,醉人的葡萄酒。人在異鄉,卻沒有預約地遇上一張張熟悉的臉孔。
旅行多去了居然覺得去那都不要緊,去一個地方,只不過是換個場景,故事還是繼續。旅行不再是求探險的興奮,反而是那些陌生遇上熟悉的狂喜。正如到一個什麼景點,忽然勾起你過去什麼回憶。那一剎那就是永恆,就是旅行的意義!
藝術的意義
先旨聲明,我不是搞藝術的,看起來似乎沒什麼資格說什麼藝術的意義。參與藝術,卻不單止於創作那一邊,也包括觀看藝術作品的接收者。
那天我們按著旅遊指南的介紹,去威尼斯其中一家藝廊。藝廊是由女富豪的家改建的,裡頭的展品都是她的珍藏。放著的現代畫都太抽象,沒法看懂,也是早有預計的。心中不是味兒的是,富豪買下藝術品之後可以藉著展覽再賺錢,那利潤是可以無窮盡的大。我幾乎可以肯定,藝術家當日所收的酬金,一定不及富豪的入場費收益高。那一刻我突然有點迷茫,藝術是為什麼而造的呢?是個人情感的表達,說到底,多少也是為了跟身邊的人分享——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嘛!然而當藝術品被收購,關在藝廊之內,入場門?費用之高,叫一般勞苦大眾無法負擔。藝術的傳播反而因此而受到阻礙,藝術「分享」的意義就無法完全實踐了。
如此引伸出另一個議題——藝術的壟斷。在歐洲走過不少的藝廊、博物館,不難發現不少的收藏家自己本身也是創作者。藝術有其教育的功能,雖然多放一幅半幅畫不會直接讓你家中的孩子畫出驚世名作,但多少他們都有一點作品,可說是薰陶下的一點回應。
當以上兩個情況結合之後,問題就出現了:藝術被富豪壟斷。因為說到底,有錢人消費藝術品,藝術的定義(尤其是高級藝術fine art),被他們的認知所遮蓋。循環之下,藝術和藝術品都被上層社會挾持著發聲立言的權利。下層社會的民間藝術總會被視為次等,沒有上流人士的負載,很容易就會被時代淘汰。或者這可以用來說明為什麼流行文化(popular culture),總是以短暫生命循環的形態在社會上生存吧!……
那天我們按著旅遊指南的介紹,去威尼斯其中一家藝廊。藝廊是由女富豪的家改建的,裡頭的展品都是她的珍藏。放著的現代畫都太抽象,沒法看懂,也是早有預計的。心中不是味兒的是,富豪買下藝術品之後可以藉著展覽再賺錢,那利潤是可以無窮盡的大。我幾乎可以肯定,藝術家當日所收的酬金,一定不及富豪的入場費收益高。那一刻我突然有點迷茫,藝術是為什麼而造的呢?是個人情感的表達,說到底,多少也是為了跟身邊的人分享——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嘛!然而當藝術品被收購,關在藝廊之內,入場門?費用之高,叫一般勞苦大眾無法負擔。藝術的傳播反而因此而受到阻礙,藝術「分享」的意義就無法完全實踐了。
如此引伸出另一個議題——藝術的壟斷。在歐洲走過不少的藝廊、博物館,不難發現不少的收藏家自己本身也是創作者。藝術有其教育的功能,雖然多放一幅半幅畫不會直接讓你家中的孩子畫出驚世名作,但多少他們都有一點作品,可說是薰陶下的一點回應。
當以上兩個情況結合之後,問題就出現了:藝術被富豪壟斷。因為說到底,有錢人消費藝術品,藝術的定義(尤其是高級藝術fine art),被他們的認知所遮蓋。循環之下,藝術和藝術品都被上層社會挾持著發聲立言的權利。下層社會的民間藝術總會被視為次等,沒有上流人士的負載,很容易就會被時代淘汰。或者這可以用來說明為什麼流行文化(popular culture),總是以短暫生命循環的形態在社會上生存吧!……
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
人去。留白
終於都走了!過去這一個星期,我在阿姆斯特丹過了最幸福的七日。每一日都有朋友住在我家,每一日都用廣東話分享這幾個月來的近況。雖然回港的日子分分秒秒在倒數,不知不覺也就已經少於一個星期,但這幾日實在過得太愉快,愉快到我都要忘記就要回香港的事實。
這一個星期來訪阿姆的朋友太多,我都沒有跟他們一起出去走走這個城市。一方面是忙著做紙,另一方面是我已經逛悶了阿姆斯特丹。沒有為你們介紹阿姆,實在對不起!然而我很享受每日你們回來,跟我分享你們去了那裡玩,之前幾個月的生活如何如何,已經叫我十分滿足。即使平日有看大家的notes和相片,但始終不及面對面的即時溝通。這幾日,說的笑的玩的都很香港,活在阿姆,生活卻很香港。平日我們在香港都可能只是同系的朋友,下課一起吃飯,放假偶然一起打打球。走了半個地球,隔了半年之後,我們見面再見,毫不吝嗇張開雙手,給你擁抱。不是因為我們行為洋化了,那是由衷地因著異地遇故知的喜悅。
Jess走了,很久沒試過客廳沒有人。Veronica去了考試,的一個人洗著兩個人的碗筷。也許這種感覺跟在這裡留一年的同學將要經歷的有點相似。他們將要目送著我們一個個離開回家,最後剩下自己一個,守在這裡。如果說這是人去樓空,似乎太灰太慘淡。留空,不如留白,待我們填上更多色彩!
這一個星期來訪阿姆的朋友太多,我都沒有跟他們一起出去走走這個城市。一方面是忙著做紙,另一方面是我已經逛悶了阿姆斯特丹。沒有為你們介紹阿姆,實在對不起!然而我很享受每日你們回來,跟我分享你們去了那裡玩,之前幾個月的生活如何如何,已經叫我十分滿足。即使平日有看大家的notes和相片,但始終不及面對面的即時溝通。這幾日,說的笑的玩的都很香港,活在阿姆,生活卻很香港。平日我們在香港都可能只是同系的朋友,下課一起吃飯,放假偶然一起打打球。走了半個地球,隔了半年之後,我們見面再見,毫不吝嗇張開雙手,給你擁抱。不是因為我們行為洋化了,那是由衷地因著異地遇故知的喜悅。
Jess走了,很久沒試過客廳沒有人。Veronica去了考試,的一個人洗著兩個人的碗筷。也許這種感覺跟在這裡留一年的同學將要經歷的有點相似。他們將要目送著我們一個個離開回家,最後剩下自己一個,守在這裡。如果說這是人去樓空,似乎太灰太慘淡。留空,不如留白,待我們填上更多色彩!
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
拉扯之間
沒想過這一次離開比上一次離開香港,來得更痛徹心扉。昨晚又一次睡得很差,明明是已經很睏,但腦袋還不願停工。蓋上眼,閃過一幅幅畫面,是我的想像還是夢?我都分不清楚了,反正我覺得我已經「病入膏盲」,潛意識浮面,意識層都開始想考這個問題。畫面是一個月之後,在阿姆斯特丹的機場,揮手擁抱,告別每一個送行的人,一張張我幾乎每日都見到的臉孔。我咬著唇也不能勒著眼淚,一個人搭飛機原來可以如此孤獨。飛機開向我家我城,但這一次的時空轉移只我一個人品嚐。再甜也是苦。片段重播又重播,就像那深宵未休的電視水族箱。
之前董伯伯曾經說了一句:「離開比留低需要更大的勇氣」。這句話突然很中的。然而我沒有留低的選擇,根本就沒有說這句話的資格。上一次離開香港,我知道我一定會回來。今次離開阿姆斯特丹,預期短時間都不會回來。那種告別,就似永別一樣,sayonara!每一次當我想到在這裡發生的一切一切,回到香港之後只活在回憶之中,我就會感到很痛苦、很懊惱。立體的生活,一時間摺疊成平面的印象。過程太暴力、太殘忍!在阿姆的活著有痕跡,而不是想像和虛構的。偏偏,到最後只剩下一篇篇文章、一幀幀相片。
這一趟,回家,很重。行李沒多多少,而是我要背著一個城市回去。我覺得因著我曾經在這裡活著,我的生命以後都會有阿姆斯特丹的存在。從今以後,我要學習背著兩個城市、兩段記憶、兩個身份生活。與其說是拉扯,倒不如說是撕裂。
我可以當我沒來過,沒去過嗎?
之前董伯伯曾經說了一句:「離開比留低需要更大的勇氣」。這句話突然很中的。然而我沒有留低的選擇,根本就沒有說這句話的資格。上一次離開香港,我知道我一定會回來。今次離開阿姆斯特丹,預期短時間都不會回來。那種告別,就似永別一樣,sayonara!每一次當我想到在這裡發生的一切一切,回到香港之後只活在回憶之中,我就會感到很痛苦、很懊惱。立體的生活,一時間摺疊成平面的印象。過程太暴力、太殘忍!在阿姆的活著有痕跡,而不是想像和虛構的。偏偏,到最後只剩下一篇篇文章、一幀幀相片。
這一趟,回家,很重。行李沒多多少,而是我要背著一個城市回去。我覺得因著我曾經在這裡活著,我的生命以後都會有阿姆斯特丹的存在。從今以後,我要學習背著兩個城市、兩段記憶、兩個身份生活。與其說是拉扯,倒不如說是撕裂。
「如花 超生了沒有果
如果 過路能重踏過
就當最初 是碎步湖上可不可
不種下甚麼 摘來甚麼
像我沒來過 沒去過」
如果 過路能重踏過
就當最初 是碎步湖上可不可
不種下甚麼 摘來甚麼
像我沒來過 沒去過」
我可以當我沒來過,沒去過嗎?
2010年12月7日 星期二
巴黎被切割之後
來到歐洲,一直都沒有很想要去法國,不很清楚為什麼,總之就是沒什麼興趣,冷冷的是石頭。終於來到巴黎,猛然發現,我的巴黎原來不是一塊普通的石頭,經過琢磨之後,她會是一顆美鑽——你無法用一個詞語去形容她,但如果你把她仔細切割,切割面越多,她的光芒就越奪目。
如果說巴黎是浪漫,是花都,也實在是太懶了吧!居然想要用兩三個字把這麼一座城市概括起來。
人文
巴黎的歷史跟法國的一樣厚,那種厚度不單是文物古蹟處處,也不單是地鐵有人賣藝,亦不止那些鼎鼎有名的藝廊,而是所有東西集合起來的一種氛圍。「學藝術的人一定要到巴黎去」這句話真說的沒錯!藝術館裡的畫都是真跡傑作,走到藝術的遊廊之中,看著那些學生圍著導賞員聽講解,還有那些拿著紙筆臨摹的人,你就自自然然對這些展品都提起興趣來。這就是所謂的藝術氣氛,孕育藝術家的環境。不應該問為什麼雨果、畢加索這些藝術家選了巴黎,而是說巴黎這地方就能種出這樣的果實。除了藝術人,人文學也可以在巴黎找到她的足印。現代畫也好,古畫也好,總會有覺得很眼熟的時候。上美學時看過,又或者是在文研課上分析過。再見,有一種要把知識從混亂之中抽出來的感覺,往往都痛恨於當年沒有好好去學、認真的記住。
歡樂
太多人曾經對我說,要聖誕節去巴黎。暟暟白雪,張燈結彩,一條香榭麗舍大道,已經夠朋友們滿足浪漫的需要。沒想過夜晚的巴黎是這樣熱鬧的:手工小攤檔,摩天輪,旋轉木馬。爆谷,棉花糖,熱狗。簡直就是一場嘉年華會,預告著聖誕的喜悅。璀璨的燈火,甜蜜歡樂的氣氛,我想起我城的「冬日嘉年華」。其實都差不多——以鐘樓作背景,以凱旋門作鋪墊,效果都很明顯吧!夾道而置的小攤檔,熱暖的白煙向你招手,熙來攘往,那是一種商場沒有的動感!
分裂者
巴黎是一座大都會,是不爭的事實。來自歐洲各地的人都很多,非常國際化的同時,又相當本地。雖然這裡住下了不同面孔,但他們都只會說一種語言。你可以看到紳士打扮,提著LV包包的人坐地鐵上班,在同一個月台上,青衣藍衫的人帶著睡袋,以這裡為家。紅磨坊所在的蒙馬特高地,也正是聖心堂的附近。酒吧的旁邊,也許是畫廊,也許是手工藝小鋪。一個巴黎,住著x種巴黎人,過著他們y種的巴黎生活。
巴黎就是巴黎
遊走於巴黎街上,我碎碎唸著「紐倫港」,為什麼居然有香港也沒有巴黎呢?這地方倫敦般的歷史厚度,就是沒有一種為錢放棄生活的原則,所以她被剔除於「紐倫港」之外。搭巴黎的地鐵,覺得很倫敦;走在無分晝夜也一樣熱鬧的香榭麗舍大道,又覺得很香港。比對起來,巴黎一樣重視快樂,但那種快樂是源於對生活的投入。阿姆斯特丹那種「有何不可」,是一種脫離現實,逃避生活,快樂至死的生活態度。快樂與幸福,孰是孰非,孰好孰壞,沒有答案,一切都是個人喜好。每到一個新的城市,難免會拿到過的城市作比較。雖說現代城市經常被複製,不同的只有名稱,但我卻認為每個地方都有她的歷史,任現代的複製能力有多強,也不能把已然的事實蓋住。用已認知的詮釋未知的,那是人之常情。比較是無可避免的,相似相異也沒什麼意思。巴黎就是巴黎。奇妙地,這個過程卻讓我們對自己的來源認識更深,或許這才是真正的「得著」。
如果說巴黎是浪漫,是花都,也實在是太懶了吧!居然想要用兩三個字把這麼一座城市概括起來。
人文
巴黎的歷史跟法國的一樣厚,那種厚度不單是文物古蹟處處,也不單是地鐵有人賣藝,亦不止那些鼎鼎有名的藝廊,而是所有東西集合起來的一種氛圍。「學藝術的人一定要到巴黎去」這句話真說的沒錯!藝術館裡的畫都是真跡傑作,走到藝術的遊廊之中,看著那些學生圍著導賞員聽講解,還有那些拿著紙筆臨摹的人,你就自自然然對這些展品都提起興趣來。這就是所謂的藝術氣氛,孕育藝術家的環境。不應該問為什麼雨果、畢加索這些藝術家選了巴黎,而是說巴黎這地方就能種出這樣的果實。除了藝術人,人文學也可以在巴黎找到她的足印。現代畫也好,古畫也好,總會有覺得很眼熟的時候。上美學時看過,又或者是在文研課上分析過。再見,有一種要把知識從混亂之中抽出來的感覺,往往都痛恨於當年沒有好好去學、認真的記住。
歡樂
太多人曾經對我說,要聖誕節去巴黎。暟暟白雪,張燈結彩,一條香榭麗舍大道,已經夠朋友們滿足浪漫的需要。沒想過夜晚的巴黎是這樣熱鬧的:手工小攤檔,摩天輪,旋轉木馬。爆谷,棉花糖,熱狗。簡直就是一場嘉年華會,預告著聖誕的喜悅。璀璨的燈火,甜蜜歡樂的氣氛,我想起我城的「冬日嘉年華」。其實都差不多——以鐘樓作背景,以凱旋門作鋪墊,效果都很明顯吧!夾道而置的小攤檔,熱暖的白煙向你招手,熙來攘往,那是一種商場沒有的動感!
分裂者
巴黎是一座大都會,是不爭的事實。來自歐洲各地的人都很多,非常國際化的同時,又相當本地。雖然這裡住下了不同面孔,但他們都只會說一種語言。你可以看到紳士打扮,提著LV包包的人坐地鐵上班,在同一個月台上,青衣藍衫的人帶著睡袋,以這裡為家。紅磨坊所在的蒙馬特高地,也正是聖心堂的附近。酒吧的旁邊,也許是畫廊,也許是手工藝小鋪。一個巴黎,住著x種巴黎人,過著他們y種的巴黎生活。
巴黎就是巴黎
遊走於巴黎街上,我碎碎唸著「紐倫港」,為什麼居然有香港也沒有巴黎呢?這地方倫敦般的歷史厚度,就是沒有一種為錢放棄生活的原則,所以她被剔除於「紐倫港」之外。搭巴黎的地鐵,覺得很倫敦;走在無分晝夜也一樣熱鬧的香榭麗舍大道,又覺得很香港。比對起來,巴黎一樣重視快樂,但那種快樂是源於對生活的投入。阿姆斯特丹那種「有何不可」,是一種脫離現實,逃避生活,快樂至死的生活態度。快樂與幸福,孰是孰非,孰好孰壞,沒有答案,一切都是個人喜好。每到一個新的城市,難免會拿到過的城市作比較。雖說現代城市經常被複製,不同的只有名稱,但我卻認為每個地方都有她的歷史,任現代的複製能力有多強,也不能把已然的事實蓋住。用已認知的詮釋未知的,那是人之常情。比較是無可避免的,相似相異也沒什麼意思。巴黎就是巴黎。奇妙地,這個過程卻讓我們對自己的來源認識更深,或許這才是真正的「得著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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