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到歐洲,一直都沒有很想要去法國,不很清楚為什麼,總之就是沒什麼興趣,冷冷的是石頭。終於來到巴黎,猛然發現,我的巴黎原來不是一塊普通的石頭,經過琢磨之後,她會是一顆美鑽——你無法用一個詞語去形容她,但如果你把她仔細切割,切割面越多,她的光芒就越奪目。
如果說巴黎是浪漫,是花都,也實在是太懶了吧!居然想要用兩三個字把這麼一座城市概括起來。
人文
巴黎的歷史跟法國的一樣厚,那種厚度不單是文物古蹟處處,也不單是地鐵有人賣藝,亦不止那些鼎鼎有名的藝廊,而是所有東西集合起來的一種氛圍。「學藝術的人一定要到巴黎去」這句話真說的沒錯!藝術館裡的畫都是真跡傑作,走到藝術的遊廊之中,看著那些學生圍著導賞員聽講解,還有那些拿著紙筆臨摹的人,你就自自然然對這些展品都提起興趣來。這就是所謂的藝術氣氛,孕育藝術家的環境。不應該問為什麼雨果、畢加索這些藝術家選了巴黎,而是說巴黎這地方就能種出這樣的果實。除了藝術人,人文學也可以在巴黎找到她的足印。現代畫也好,古畫也好,總會有覺得很眼熟的時候。上美學時看過,又或者是在文研課上分析過。再見,有一種要把知識從混亂之中抽出來的感覺,往往都痛恨於當年沒有好好去學、認真的記住。
歡樂
太多人曾經對我說,要聖誕節去巴黎。暟暟白雪,張燈結彩,一條香榭麗舍大道,已經夠朋友們滿足浪漫的需要。沒想過夜晚的巴黎是這樣熱鬧的:手工小攤檔,摩天輪,旋轉木馬。爆谷,棉花糖,熱狗。簡直就是一場嘉年華會,預告著聖誕的喜悅。璀璨的燈火,甜蜜歡樂的氣氛,我想起我城的「冬日嘉年華」。其實都差不多——以鐘樓作背景,以凱旋門作鋪墊,效果都很明顯吧!夾道而置的小攤檔,熱暖的白煙向你招手,熙來攘往,那是一種商場沒有的動感!
分裂者
巴黎是一座大都會,是不爭的事實。來自歐洲各地的人都很多,非常國際化的同時,又相當本地。雖然這裡住下了不同面孔,但他們都只會說一種語言。你可以看到紳士打扮,提著LV包包的人坐地鐵上班,在同一個月台上,青衣藍衫的人帶著睡袋,以這裡為家。紅磨坊所在的蒙馬特高地,也正是聖心堂的附近。酒吧的旁邊,也許是畫廊,也許是手工藝小鋪。一個巴黎,住著x種巴黎人,過著他們y種的巴黎生活。
巴黎就是巴黎
遊走於巴黎街上,我碎碎唸著「紐倫港」,為什麼居然有香港也沒有巴黎呢?這地方倫敦般的歷史厚度,就是沒有一種為錢放棄生活的原則,所以她被剔除於「紐倫港」之外。搭巴黎的地鐵,覺得很倫敦;走在無分晝夜也一樣熱鬧的香榭麗舍大道,又覺得很香港。比對起來,巴黎一樣重視快樂,但那種快樂是源於對生活的投入。阿姆斯特丹那種「有何不可」,是一種脫離現實,逃避生活,快樂至死的生活態度。快樂與幸福,孰是孰非,孰好孰壞,沒有答案,一切都是個人喜好。每到一個新的城市,難免會拿到過的城市作比較。雖說現代城市經常被複製,不同的只有名稱,但我卻認為每個地方都有她的歷史,任現代的複製能力有多強,也不能把已然的事實蓋住。用已認知的詮釋未知的,那是人之常情。比較是無可避免的,相似相異也沒什麼意思。巴黎就是巴黎。奇妙地,這個過程卻讓我們對自己的來源認識更深,或許這才是真正的「得著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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