輕輕的我走了,正如我輕輕的來,我輕輕的招手,作別西天的雲彩。
吃了一個豐富的早餐,告別那住了快五個月的房子,關上門的一刻,居然沒有什麼不捨。沒想過到最後我會拉著三十公斤的行李,從我Hoogte Kadijk的家走到去Central Station。平日也很少這樣走路出去,總是覺得太長、太累人。回想起來,這一趟是應該用腳去走走。最後一日走在阿城大街,行李太重,走得不快,反而讓我可以看清楚這城風光。離開的今天風很大,走到中央車站時天還未亮起來。自巴塞回來之後,阿姆都沒有給我好風光,就跟我的心情一樣鬱悶。拉行李、趕飛機的同時,我不忘拿起相機,記下我眼中最後一刻的運河與倉庫。
坐著開往Schiphol機場的火車,心情居然興奮起來。那感覺不像回家,似是另一次的出發。今天的火車開得特別慢,彷彿要給我多看幾眼我的阿姆斯特城。列車駛離中央車站,看著那慢慢拉遠的站牌。Central Station是這城給我的重要回憶,這大地標常常是我們約會等候點,無人不知Central Station嘛!香港沒有Central Station,不用多久,這個名詞可能又會跟別的英文詞彙一樣,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。話雖如此,踏上歸途的我今天竟然沒有一絲離愁或者別緒。心情異常地平靜。
在阿姆斯特丹的最後一天沒怎樣特別的過,但這三天是我在這裡最感動的日子。我跟在這裡認識的很多朋友見面,如平日一樣,一起吃飯,一起聊天。不同的只是,後會之期未有期。沒想過最後72小時也可以見到這麼多朋友,說了這麼多的話。最讓我感動的是,當日我從香港離開,送別我的是家人。今日我要離開阿姆斯特丹,一直陪在我身邊的都是我來這裡之前素未謀面的朋友。沒預約的也登門造訪,只為面對面跟我說再見,也沒想到有朋友會到機場送別。一切一切對我來說都來得太感動。從前在香港,有家人在,多要好的朋友也只會是第二位。在這第二個家沒有血緣上的家人,卻有很多跟家人一樣重要的朋友。俗套一點說「出外靠朋友」沒錯的!當一個人漂泊在外,朋友是最大的依靠。每天呆在一起,說說笑笑的都是他們。所以說,在這裡過了約五個月,最讓我高興的是能夠遇上你們。有了你們,即使孤身在外,我也不會寂寞。感謝你們!!
寫在回港的飛機上,對於在阿姆斯特丹發生過的一切,我已經再沒有留戀。懷念太多是一種貪婪。過去已然,只能回味。未來還有很多,很多值得擁抱的吧!與其要含著眼淚,抱著過去,倒不如笑著走向未知的將來。很喜歡Nita昨天對我說的句:「我們應該感激,因為它們都曾經發生過」。
回港之路,逆時針而行。回到香港之後,很多東西彷彿都回到原點一樣,就像把時鐘調到過去一樣。然而,我們都已經改變了,即使回到香港,不一樣的我也不可能過著從前的香港生活吧!這五個月的異鄉生活不會說忘記就忘記,很多東西已經悄悄地融進我們的血液裡,情願不情願,它們都會跟著我們走。走回香港,跟著我們走向未來更多、更長、更遠的路!
結束了!我人生中第一次的「離家」與「出走」。這麼遠,這麼久。回到香港,回到家,回去溫暖的懷抱吧!說再見到最後,終於明白原來放開是最好的告別。我可以肯定,我會回來的!只要一息尚存,我們還有回來的機會。當日離開香港,今日再會阿姆,也是一句「離開,是為了回來」。
悄悄的我走了,正如我悄悄的來,我揮一揮衣袖,不帶走一片雲彩。
2011年1月15日 星期六
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
不想放手
終於來到今天了,最後完整的一天在阿姆斯特丹。想起來也真的很神奇,我的生命居然在歐洲留下過五個月的痕跡。這是我從前沒想過,卻確實發生了的。
昨夜零晨十二點多,明明已經很睏,卻只一直坐在床上,透過房間裡的一扇落地玻璃窗,看著這一格阿姆斯特丹,聽著汽車走過劃破寧靜的夜。我就是不想閉上眼睛,想多看一眼這快要消逝的現在。到今朝,天亮了。人明明已經醒了,卻不願起床。那是因為我一起來就要展開在這裡的最後一天,我寧願躲在被窩裡,先不要拆開這個現實。
過去這兩天,分別與不同的朋友道別。我沒有帶相機去拍「最後的合照」,有意無意的。我想用眼睛好好記住每一張臉,想用雙手牢牢儲起每一個擁抱。起初,我還以為這樣叫做灑脫,漸漸,我覺得自己是不想放手。越接近回港那天,越是懷念這裡的生活。再多的動作都太像臨死前的掙紮。這一回,真的很難「捨得」。這裡太多的人和事都鐫刻得太刻骨銘心。我知道離開是沒法改變的現實,我也知道沒有「捨」是沒有「得」的,但我真的很怕。即使他朝重回歐洲,山河依舊,人面全非。逝去的日子如歌,一去不復還。
不想放手,到最後還是要放開。再不捨人間,也總有個限期。世上從沒有什麼叫永恆,廿一歲這年頭,該學習離離合合、人來人往本該如此。何來塵埃飛舞?
昨夜零晨十二點多,明明已經很睏,卻只一直坐在床上,透過房間裡的一扇落地玻璃窗,看著這一格阿姆斯特丹,聽著汽車走過劃破寧靜的夜。我就是不想閉上眼睛,想多看一眼這快要消逝的現在。到今朝,天亮了。人明明已經醒了,卻不願起床。那是因為我一起來就要展開在這裡的最後一天,我寧願躲在被窩裡,先不要拆開這個現實。
過去這兩天,分別與不同的朋友道別。我沒有帶相機去拍「最後的合照」,有意無意的。我想用眼睛好好記住每一張臉,想用雙手牢牢儲起每一個擁抱。起初,我還以為這樣叫做灑脫,漸漸,我覺得自己是不想放手。越接近回港那天,越是懷念這裡的生活。再多的動作都太像臨死前的掙紮。這一回,真的很難「捨得」。這裡太多的人和事都鐫刻得太刻骨銘心。我知道離開是沒法改變的現實,我也知道沒有「捨」是沒有「得」的,但我真的很怕。即使他朝重回歐洲,山河依舊,人面全非。逝去的日子如歌,一去不復還。
不想放手,到最後還是要放開。再不捨人間,也總有個限期。世上從沒有什麼叫永恆,廿一歲這年頭,該學習離離合合、人來人往本該如此。何來塵埃飛舞?
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
歸家路上
不知不覺在歐洲已經待上快五個月,十八日的旅行之後,終於回到阿姆,走出中央車站的剎那,這片土地居然讓我感到如此陌生。我還記得街名,記得回家的路。走在阿姆,雖然同樣是背著大背包,但我是走回家,而非旅館。一點點陌生,一點點熟悉。才離開半月已經為我的印象蒙上輕紗,幾日之後回到香港,那隔著的豈不是一格玻璃窗?
跑過歐洲這麼多的城市,回到阿姆城,還是覺得這個地方有一種獨特的的風格。她那種型格不是因為這裡可以公然召妓和抽大麻,而是這裡也可以是騎單車走過運河看風車的地方。一種高度的混雜,宜古宜今,可俗可雅。我幸我曾經是阿姆斯特人。
回來又回去,這感覺很奇妙。昨天才剛剛從巴塞隆納回到阿姆斯特丹,稍為整理之後,又開始收拾回香港的行裝。這次不是十天八天的行程,而是一次有計畫的撤退。我本來想要到最後一晚才收拾行李箱的,但閒來沒事幹,也就開始一點一點慢慢地整理,然後打包。打開衣櫥,想著這幾天還會穿些什麼衣服,想好了,就把別的從衣架摘下來,摺疊好,放入行李箱。清理書桌,把各式各樣的相片、便利貼、poster什麼的,一一從水松板上移走,到現在又回到那什麼都沒有的模樣。突然好荒涼。我開始不忍心再收拾下去,每拿開一點什麼,丟掉一點什麼,我都覺得自己是破壞者,自我破壞我在阿姆生活過的痕跡。眼睛開始變得模糊。夠了,每當我想到我走那天,這房子就像2010年8月20日那天一樣空盪盪,椅子桌子都整整齊齊,但就是太過生硬,沒有生命的氣色,心,就鬱悶起來。
看著時間在倒數,有時候真的有衝動想時間過得快一點,引刀成一快,乾脆利落。聽著日子在回盪,享受著這種凌遲的刺痛,也許是一種藝術來的。
跑過歐洲這麼多的城市,回到阿姆城,還是覺得這個地方有一種獨特的的風格。她那種型格不是因為這裡可以公然召妓和抽大麻,而是這裡也可以是騎單車走過運河看風車的地方。一種高度的混雜,宜古宜今,可俗可雅。我幸我曾經是阿姆斯特人。
回來又回去,這感覺很奇妙。昨天才剛剛從巴塞隆納回到阿姆斯特丹,稍為整理之後,又開始收拾回香港的行裝。這次不是十天八天的行程,而是一次有計畫的撤退。我本來想要到最後一晚才收拾行李箱的,但閒來沒事幹,也就開始一點一點慢慢地整理,然後打包。打開衣櫥,想著這幾天還會穿些什麼衣服,想好了,就把別的從衣架摘下來,摺疊好,放入行李箱。清理書桌,把各式各樣的相片、便利貼、poster什麼的,一一從水松板上移走,到現在又回到那什麼都沒有的模樣。突然好荒涼。我開始不忍心再收拾下去,每拿開一點什麼,丟掉一點什麼,我都覺得自己是破壞者,自我破壞我在阿姆生活過的痕跡。眼睛開始變得模糊。夠了,每當我想到我走那天,這房子就像2010年8月20日那天一樣空盪盪,椅子桌子都整整齊齊,但就是太過生硬,沒有生命的氣色,心,就鬱悶起來。
看著時間在倒數,有時候真的有衝動想時間過得快一點,引刀成一快,乾脆利落。聽著日子在回盪,享受著這種凌遲的刺痛,也許是一種藝術來的。
旅行的意義
喜歡坐火車的時候聽陳綺貞的〈旅行的意義〉,喜歡看著窗外風光,想象離開的興奮。離家留學跟旅行的感覺很不一樣:留學總算是有個外地的家;旅行就是一種徹徹底底的飄泊感。
自從到阿姆交換之後,旅行無數,但跑上十天的行旅,倒也是頭一次。若你問我想家沒有,我會答你:有的,可我想的是阿姆的家。走過好幾個城市,延續歐洲的浮光掠影,沒有我想象那般累。食得很少、很簡單,走的路很遠、很長,但旅程是讓人高興的。
來到意大利,行走於四五個城市之間。到佛羅倫斯之時,腳步彷彿慢下來。站在每日走過的Duomo大教堂,突然我問我自己:旅行的意義何在?我已經沒有當日那種跑景點的衝勁,反正十個教堂九個類同,名畫也不外如是。旅行是為了看景點嗎?什麼是遊客該做的事?什麼是旅行的意義?
這幾天遊佛羅倫斯景點不多,城市也不算大,我居然晚上空閒得玩面書。一日之中最讓我期待的不再是那些建築物,而是當日遇到的很多細碎的人和事。每日更替的天色要比文藝復興風格動人,米高安哲奴廣場上看日落黃昏,紫紅色的晚霞,醉人的葡萄酒。人在異鄉,卻沒有預約地遇上一張張熟悉的臉孔。
旅行多去了居然覺得去那都不要緊,去一個地方,只不過是換個場景,故事還是繼續。旅行不再是求探險的興奮,反而是那些陌生遇上熟悉的狂喜。正如到一個什麼景點,忽然勾起你過去什麼回憶。那一剎那就是永恆,就是旅行的意義!
自從到阿姆交換之後,旅行無數,但跑上十天的行旅,倒也是頭一次。若你問我想家沒有,我會答你:有的,可我想的是阿姆的家。走過好幾個城市,延續歐洲的浮光掠影,沒有我想象那般累。食得很少、很簡單,走的路很遠、很長,但旅程是讓人高興的。
來到意大利,行走於四五個城市之間。到佛羅倫斯之時,腳步彷彿慢下來。站在每日走過的Duomo大教堂,突然我問我自己:旅行的意義何在?我已經沒有當日那種跑景點的衝勁,反正十個教堂九個類同,名畫也不外如是。旅行是為了看景點嗎?什麼是遊客該做的事?什麼是旅行的意義?
這幾天遊佛羅倫斯景點不多,城市也不算大,我居然晚上空閒得玩面書。一日之中最讓我期待的不再是那些建築物,而是當日遇到的很多細碎的人和事。每日更替的天色要比文藝復興風格動人,米高安哲奴廣場上看日落黃昏,紫紅色的晚霞,醉人的葡萄酒。人在異鄉,卻沒有預約地遇上一張張熟悉的臉孔。
旅行多去了居然覺得去那都不要緊,去一個地方,只不過是換個場景,故事還是繼續。旅行不再是求探險的興奮,反而是那些陌生遇上熟悉的狂喜。正如到一個什麼景點,忽然勾起你過去什麼回憶。那一剎那就是永恆,就是旅行的意義!
藝術的意義
先旨聲明,我不是搞藝術的,看起來似乎沒什麼資格說什麼藝術的意義。參與藝術,卻不單止於創作那一邊,也包括觀看藝術作品的接收者。
那天我們按著旅遊指南的介紹,去威尼斯其中一家藝廊。藝廊是由女富豪的家改建的,裡頭的展品都是她的珍藏。放著的現代畫都太抽象,沒法看懂,也是早有預計的。心中不是味兒的是,富豪買下藝術品之後可以藉著展覽再賺錢,那利潤是可以無窮盡的大。我幾乎可以肯定,藝術家當日所收的酬金,一定不及富豪的入場費收益高。那一刻我突然有點迷茫,藝術是為什麼而造的呢?是個人情感的表達,說到底,多少也是為了跟身邊的人分享——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嘛!然而當藝術品被收購,關在藝廊之內,入場門?費用之高,叫一般勞苦大眾無法負擔。藝術的傳播反而因此而受到阻礙,藝術「分享」的意義就無法完全實踐了。
如此引伸出另一個議題——藝術的壟斷。在歐洲走過不少的藝廊、博物館,不難發現不少的收藏家自己本身也是創作者。藝術有其教育的功能,雖然多放一幅半幅畫不會直接讓你家中的孩子畫出驚世名作,但多少他們都有一點作品,可說是薰陶下的一點回應。
當以上兩個情況結合之後,問題就出現了:藝術被富豪壟斷。因為說到底,有錢人消費藝術品,藝術的定義(尤其是高級藝術fine art),被他們的認知所遮蓋。循環之下,藝術和藝術品都被上層社會挾持著發聲立言的權利。下層社會的民間藝術總會被視為次等,沒有上流人士的負載,很容易就會被時代淘汰。或者這可以用來說明為什麼流行文化(popular culture),總是以短暫生命循環的形態在社會上生存吧!……
那天我們按著旅遊指南的介紹,去威尼斯其中一家藝廊。藝廊是由女富豪的家改建的,裡頭的展品都是她的珍藏。放著的現代畫都太抽象,沒法看懂,也是早有預計的。心中不是味兒的是,富豪買下藝術品之後可以藉著展覽再賺錢,那利潤是可以無窮盡的大。我幾乎可以肯定,藝術家當日所收的酬金,一定不及富豪的入場費收益高。那一刻我突然有點迷茫,藝術是為什麼而造的呢?是個人情感的表達,說到底,多少也是為了跟身邊的人分享——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嘛!然而當藝術品被收購,關在藝廊之內,入場門?費用之高,叫一般勞苦大眾無法負擔。藝術的傳播反而因此而受到阻礙,藝術「分享」的意義就無法完全實踐了。
如此引伸出另一個議題——藝術的壟斷。在歐洲走過不少的藝廊、博物館,不難發現不少的收藏家自己本身也是創作者。藝術有其教育的功能,雖然多放一幅半幅畫不會直接讓你家中的孩子畫出驚世名作,但多少他們都有一點作品,可說是薰陶下的一點回應。
當以上兩個情況結合之後,問題就出現了:藝術被富豪壟斷。因為說到底,有錢人消費藝術品,藝術的定義(尤其是高級藝術fine art),被他們的認知所遮蓋。循環之下,藝術和藝術品都被上層社會挾持著發聲立言的權利。下層社會的民間藝術總會被視為次等,沒有上流人士的負載,很容易就會被時代淘汰。或者這可以用來說明為什麼流行文化(popular culture),總是以短暫生命循環的形態在社會上生存吧!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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